客厅和餐厅没有隔断,几步就到。
傅亦笙当然不会那么离开餐桌,而是帮忙收拾。
陆爷爷他们屡劝不住,也就随他了,自己则离开餐厅,去了客厅,于是餐厅就只剩陆阳兄妹和傅亦笙,陆爸陆妈已把部分剩菜端走。
在把饭碗摞到一起的时候,傅亦笙抬头突然看到墙上的相框。
相框很大,里面有很多照片,彩色的、黑白的,大小不一。
傅亦笙的注意力在相框左下角的一张照片上,主人公是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女,身穿迷彩装,头顶草环,满脸油彩,笑容灿烂,两人肩靠肩,态度亲密,对镜头比着胜利的手势,身后有两大三小一共五头被打死的野猪。
陆晴晴收碗时见他不动,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我家的相片,有什么不对吗?”
傅亦笙指着相片里的中年男子,“他也是你的家人吗?”
陆晴晴仔细看了两眼,自豪地道:“那是我干爸!”
“他现在在哪儿?”傅亦笙问道。
陆晴晴的神情一下子低落下去,“我干爸已经牺牲十年了。”
救了别人,牺牲了自己。
傅亦笙愣了一下,立刻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
“不知者不罪,你不用说对不起。”最伤心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傅亦笙指着中年男子身边的少女问道:“这位姑娘呢?她是谁呀?”
油彩之下看不出本来面貌,只有一双灵动的眼睛熠熠生辉,一口白牙宛如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