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注意到陆晴晴原本光秃秃的手指上戴了一枚小巧玲珑的翡翠戒指,碎钻围镶的一点浓艳翠色点缀在葱白似的右手食指上,表明主人目前是单身贵族。
更巧的是,陆晴晴今天也穿了一件白t恤,配着棉麻阔腿裤。
陆晴晴没看见傅亦笙的眼里明显多了几分愉悦,轻轻地就把手抽了回来,笑道:“傅先生不必客气,并没有什么麻烦的地方。今天很热,几位先上车,我送你们去酒店,到的时候差不多该吃午饭了,也顺便商定一下晚上的住宿。”
傅亦笙没有一口答应,而是问道:“机场距离陆小姐家里远吗?比起酒店来说。”
“还好吧,这里到我家大概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去市里的酒店得一个小时多一点。”陆晴晴愣了一下,虽然有些不解,但仍如实回答道,“傅先生问这个干什么?”
阿亮和阿隆一块跟随傅亦笙,比起阿隆的沉默寡言,阿亮则口才不错,人又机敏,尤其明白傅亦笙此行的目的,在旁边笑道:“傅生觉得来这一趟很麻烦陆小姐,打算拜访一下陆小姐的长辈,就准备了一点特产,有的食品不耐放。”
陆晴晴忙道:“不用这么麻烦。”
“不麻烦,应该的。”傅亦笙的态度十分认真。
陆晴晴稍作沉吟,“去我家的话,再去酒店未免耽误时间,而且非待客之道,要是傅先生不嫌弃我们农家饭,我让我哥准备午饭,下午再去酒店怎么样?”
傅亦笙当然是求之不得,“那就叨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