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们,我刁叶和孙叔他们一样也要跟着我兄弟去打日本鬼子了,以后你们就听曾经水这小子的,他是个机灵人,听他的没错。
对了,帮老子照顾好老疙瘩,还有,如果老子万一挂了,以后逢年过节记得给老子坟前放碗兔子肉,平时老子发扬“吃肉小弟吃,吃苦老大来”的精神都让给你们吃了,但说句实在话,老子其实也很想吃的。”二货男也学着孙震的样子在土匪们面前喊起来。
“老大,不要啊!我不当老大,当老大连个兔子肉都吃不上,当个球啊!”那个跑过来汇报消息树倒了的干瘦土匪首先举手拒绝。“老大,你还是别死,否则,就算老疙瘩给你上坟端碗兔子肉,你估计也吃不上。”
“为嘛!”
“因为新老大肯定忍不住去偷吃!”
“滚犊子!别给老子东拉西扯的,就这么定了。”
虽然知道自己的这些弟兄舍不得自己,用这种方式来阻止,心里热乎乎的萧瑟男依旧一脚把比自己还贱三分的曾经水给踢开。
咋说呢?萧瑟男这种要去当兵的方式,没有孙震那些昔日士兵那般激怀壮烈,还特么竟然有点儿欢乐。
但效果却是更好,所有人竟然有这样一种感觉,去跟小日本拼命,貌似并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人,本来就是一种群体动物,情绪很容易受到同伴感染的。
你不怕,我不怕,自然大家伙儿都不怕了。
出乎甄大壮和莫小猫的意外,在雕爷交待了一番“遗言”过后,那帮面黄肌瘦收拾东西准备跑路的土匪们,竟然都嚷嚷着要跟着老大去打小鬼子。
竟然没几个露出惧色。
孙震苦笑着给甄大壮解释,齐心,这也算是青龙山土匪们能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坚持二十年的最重要的原因了。
别看他们都是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民级土匪,但却远比那些饱读诗书满腹经纶但变节得比谁都快的一些读书人要更懂得忠诚二字是如何写的,对青龙山极有归属感,尤其是对老寨主留下的这个独子刁叶,很是拥戴,哪怕他个性大大咧咧大多数时间并不是怎么靠谱。
但那又怎样?他们只是做了他们该做的。而且刁叶并不负他们的忠诚,他的领导能力虽然不咋的,但也做到了一个做首领该做的,就比如说他先前提到的兔子肉。
这大山里面想改善伙食,自然只能是打猎,可这野物可不是嘴皮子一碰就能打得到的,就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也不一定每天都能有收获。山寨里可是有大大小小几百张嘴要喂。
萧瑟男那么喜欢吃肉的一个家伙,竟然能生生忍住半年没吃肉,把打到的不多的猎物都给了青龙山的弱小。
忠诚这种东西,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
这会儿看到首领要去打鬼子,他们又那里会自己逃命而让首领一个儿去?群情激奋拎着自己最趁手的武器就站到了雕爷的身后,连他们刚才珍若性命的粮食都不收拾了。
人,是群体动物,更是社会的动物,虽说已经有了赴死的决心,但看到有如此之多的人用行动支持自己,甄大壮和莫小猫心里自然是暖烘烘的。
只是,看着他们大多数人手里提着长不过一尺的柴刀,甚至还有人手里干脆就拿着一根胳膊粗的松木棍,虽说上面还有专门没除干净的枝刺,那是准备当狼牙棒用的吗?
甄大壮心里依旧萌发出一阵痛苦的哀鸣,这,是给日本人送人头送军功去的嘛!
还在思索着怎么措辞既拒绝又不伤人心,就听孙震笑道:“甄班长,就让他们去吧,我保证,他们会比你想象中有用。”
见甄大壮还有些犹豫,孙震又道:“放心,不会让他们距离小鬼子的枪炮太近的,就当摇旗呐喊助助声威也成。别的不说。你也看见过,杀人或许不行,但吓唬人,他们是专业的。而且,我们抬炮还有炮弹上山,也是需要人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