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森,“好啊。”
潘森没有欢欢那么冷,非常好说话,也没有巨星的距离感,非常好相处,几名和欢欢平时都没什么交流的科学家都迅速和潘森打成一片。
什么我家里的侄女特别喜欢你。
我女儿是你的粉丝。
我老婆是你的忠实听众。
我妈妈都很爱听你的歌。
各个年龄层的粉丝一网打尽,潘森和他们闲唠嗑,无法避免地聊到了欢欢,他也想知道欢欢的工作,提起欢欢,研究所都是一片夸的。
“除了脾气不好,那真是什么都好。”这是有人下的总结,这群人都很爱护欢欢。
“平时回家他不会和你聊工作吗?”
“我们很少聊彼此的工作,我不了解他的领域,他不了解我的领域,都是相互不干涉,不过我觉得……你们很伟大。”有些人光是读书,就读到了三十岁,削尖了脑袋要进这里,很少有人进了研究所后又出去单干,大多数都在这里工作一辈子,以后都是国家重点培育人才,子孙后代几乎都是国家买单,当然,有了这份资历,哪怕出去做,也一定衣食无忧。
很多人要的是这份尊敬,这份荣光。
“纳兰教授非常厉害,我们像他这么年轻……”他想了想,“其实也他也不算年轻哦,已经一千岁了,就是看着太嫩了,我们都忘记他的真实年龄,把他当成天才少年。”
潘森说,“他真是天才少年,他一千岁也是白活的,一直都被封印的,当年公主拍半妖时,他才三岁,其实就是一个孩子,十年就从一个名字都不会写的孩子到科学家,可不就是天才少年吗?”
说起欢欢吹,潘森当然不让,“除了聪明,读书好,他音乐也很好,各种乐器都会玩,还会骑术,会溜冰,会跳舞,多才多艺。”
众人,“……”
他们聚在一起,其实更像了解的是潘森,而不是欢欢,可潘森吹欢欢能吹一个小时,众人都有一个结论,他们果然很恩爱。
不秀恩爱一定是纳兰教授太一本正经了。
潘森在欢欢办公室里,还看到了一些奖项,都是欢欢这几年取得的成就,放在陈列柜里,都没带回家,有一些是他出席国际会议的照片。
一身正装,板板正正又那么英俊,非常扎眼。
太帅了!
潘森心动,无比遗憾自己错过的这些年,他好像错过了欢欢成长最迅速的一段时间,也错了这段最精彩的岁月,颇为遗憾。
当年离开时,欢欢读书已经很好,如果没有变故,他不一定会进航天研究所,也不一定会这么快就完成学业,是他促使了这件事,可他一点骄傲都没有,只有遗憾。
在众人眼里一本正经的纳兰教授从实验室回来,在他办公室闲聊的科学家们迅速撤退,有一些科学家比较聪明,算着时间提早溜走了。
“他们确实挺怕你的,你发过脾气吗?”潘森笑问,在他眼里,欢欢是软萌可爱的,可在旁人眼里就是一只大怪兽了。
“没有。”欢欢轻笑说,“我看起来很凶吗?”
潘森是第一次看到欢欢穿着一身白大褂的模样,非常心动,更像是他曾经幻想中的一个画面,一些禁制的画面在他脑海里都要连成一部电视剧了。
他拿过抱枕,轻轻地搂着,就看着欢欢笑起来,“你穿白大褂的模样很……有气势。”
这时候就一点都不像十八岁了。
欢欢脱了白大褂,摘了手套洗手消毒,轻笑说,“我带的团队,年轻最小的也二十八岁,手里拿着三个博士学位,非常出众,在普通人里是天才中的天才,可我看着太年轻了,总是让他们忘记真实年龄,所以我就喜欢板着脸,这样会显得自己比较有威严。”
年轻,有时候是一种原罪。
欢欢消了毒,上午的工作其实告一段落,他还需要整理报告,其实顾不上潘森,可潘森在这里,他很安心,时不时抬头看他一眼,大多数时候却专注在自己的研究报告上。
潘森是第一次见到他工作,真的非常专注,他忍不住想起童年时的欢欢,多动症一样,不爱读书,很犯懒,标准的宅男,能被抱着绝不走路,能躺着绝对不坐着,那么懒洋洋的小孩子,独孤青鸾都怕有一天长成纨绔,可她却一点都不担心。
因为欢欢的岁月很长,就算长成了纨绔,他也有漫长的时间可以成长,独孤青鸾在教育孩子方面,完全就是撒手不管的,在她看来,当纨绔也好,当科学家也好,只是成长的一种方式,选择生活中的一种方式罢了,也幸亏,欢欢都长成了他们理想中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