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而言,中立阵营的雇佣兵优势则在于重视阵形,打仗的方式跟正规军十分相像。
荣誉阵营的优点不必多说,上了战场就能战斗到最后一人,还要图啥?
比起对面慎重的刘易斯,狂妄自大的罗德里格斯则没把对面的一百多号人放在眼里。
原因很简单,罗德里格斯对比了下自己这一方和对面的人数,发现自己手下的劫匪加上那一百多个‘幸运儿’的手下,比对面人数要多出几十号。
再就是,罗德里格斯觉得自己和麾下的劫匪个个都是悍勇之辈,人数相当的情况下都能取胜,更何况是敌寡我众?
还有最重要一点,罗德里格斯发现对面的人穿着的甲胄都是早该淘汰的青铜甲,手里的武器连弓弩都没有,只有盾牌、短剑、短矛、标枪的配置,罗德里格斯自然不会将对面连弓箭都不会用的渣渣放在眼里……
正因如此,罗德里格斯和他手下的劫匪士气高的可怕。
或许这就是无知者无畏……
不过从这方面也不难看出,劫匪这种不法之徒,要比其他的普通1级兵更能打一些。
“我给你的命令就是消灭对面的敌人,没问题吧。”
肖云阳察觉到罗德里格斯眼神里的轻蔑和自大后出声道。
“没问题。”
罗德里格斯说完后,眼珠微微一转,毫不掩饰的露出一抹奸笑:“不过打起来的时候,你必须让你的人和我的人一起冲锋,我不会让我的人单独当前锋。”
肖云阳听后笑着点头道:“那是自然。”
紧接着,肖云阳当着罗德里格斯的面将阿卡叫了过来吩咐道:“这位是罗德里格斯,他和他的人都是我们的友军,一会你带着你的族人和罗德里格斯的人一起冲锋杀敌。
罗德里格斯和他的手下可是很强的哦。”
罗德里格斯听到最后一句话后,颇为受用的咧开一嘴大黄牙,发出畅快的大笑声。
阿卡目光担忧的看了看罗德里格斯,虽然心中不愿,但他不敢违背肖云阳的意志,只能郑重其事的领命道:“是,大人。”
很快,来自法埃斯特城邦的刘易斯就看到对面的人开始向自己这里踏步走来。
其中罗德里格斯带着他的劫匪手下形成一堆,阿卡和花木兰带着上百个塞里斯人形成一堆,两者虽然共同前进,但之间却出现了明显的空隙。
在古代战场上,这种空隙很容易被敌人当成缺口突破,只是这场战斗交战双方只有几百人而已,而且肖云阳一方人多,即便被穿插突破也无伤大雅。
刘易斯看到这一幕后,举起自己手中的两米长的短矛高呼道:“为了法埃斯特,进攻!”
一百多号人自然不需要什么号角,在刘易斯的高呼下,这支法埃斯特城邦的部队开始慢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