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头,深表认同:“没错,破鞋不能穿,特别是脑子有洞的破鞋。”
她一听我骂她破鞋,瞬间怒了:“谁才是破鞋,你怕是还没搞清楚吧?我告诉你,乐林很快就会把你扫地出门的,他早就不喜欢你这个自会煮饭扫地的黄脸婆了。”
她估计以为我也跟她一样没脑子,如果真是那样,她还犯得着跑来我面前跳脚?怕是肖乐林很久没去找她了,她怕得紧,来我这里找回点底气。
她说着忽然笑了,问我:“你知道我第一次跟乐林在一起是什么时候吗?”
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说故事的麻烦去天桥底,那里听众多。”
她不理我,继续自顾自的陶醉:“那时候我刚出来工作,没资历没关系,在公司里举步维艰,什么脏活累活都是我干,还经常加班到深夜……”
然后呢?买惨?那她真的成功了,我读大学就开始勤工俭学,街边派传单、举牌子,刷碗、贴广告,这些悲催哪里有她加加班惨啊。
我:“我知道你很惨了妹妹,一会出门我给你两百块打车行不?”
她没理我的冷言冷语,继续喋喋不休:“我记得那天下大雨,我加班出来已经是晚上十点了,走在路上淋成一个落汤鸡,走着走着还晕倒了,等我醒过来,人已经在乐林的车里了,他还暖心的给我批了件外套……”
晚上十点、下雨、不见了件外套,我在脑海里搜刮这些场景,一一比对过之后,终于知道她说的是哪天晚上了。
我去年生日那晚,买好蛋糕守着钟点等他,等来的只是他的一个电话:我开会,不用等我。
直到凌晨三点他才到家,衣服是湿的,还丢了件外套。
我当时还可劲的心疼他,觉得他在外面工作那么辛苦,都是为了这个家,自己怎么就那么不懂事呢,还要他陪着过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