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说话,已是十分不友善,只是他自心底觉得夭夭这个名字,他不喜欢用在别的女子身上。夭夭,夭夭,听着都十分缠绵。
李妍却不再同他纠缠,心底却对这个赵王印象差了不止些许了,“身体发夫受之父母,何况姓名乃父母所赐。世人多迂腐,见色思其意,俗人也。”
“我本尘世俗家子弟,即使如此,有缘再见,告辞。”他脚尖一点,似草原中的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北地风光,不止于此。”
李妍只听得见他话中的最后一个音,回头就只见到衣袂间的黑色了。她愤愤一想,最好不再见了,燕南风光无限好,她自己有手有脚自然可以去。
只是江湖能人异士许多,也不知赵王拜师何处,轻功竟然学的出神入化了,若非她认识他,只怕都要将此人当作神仙了。只是想到这里,李妍释然了,她来燕南不过须臾时日,但是赵王萧重华却听过不少了,在燕南草原上,他们不曾见过神迹,但是萧重华却是他们心中的神。
燕南位于大秦北方,塞北、塞北说的是名副其实的。塞北苦寒,日日受北方戎狄侵扰,是赵王领军守护住他们的家园,让他们如今能够安居乐业。燕南的百姓,说句不好听的,他们不知道如今的皇帝陛下是谁,却知道赵王萧珩的。
自古功高盖主,由来不会有好下场。李妍想,她的太子哥哥,明君风范,日后若与赵王相见,必然是高山流水遇知音,君臣际会,风云叱咤,定能成就一段佳话,必不会出现君臣相斗的场面。
她牵着小马驹,踏着细软的草原,过了一条小河流,日头过西,有些寒冷。入了秋的燕南,一到傍晚就十分的寒冷,这让江南刚回来的李妍十分不适应,只是她入燕南的时候就已经预先添置了衣物,赶忙将大氅披上,倒是缓解了许多的寒冷。
她翻身正要越上马背,见小马驹下窝着一只雪白的兔子,十分的肥美,暗叹果然是草原养的兔子,与她在江南见过的不一样。李妍低下头,摸了摸那兔子的脑袋,笑道:“小兔子乖乖,快回去吧,等一会儿天就更冷了,走吧。”
于是也不在留恋,越上马背,缰绳一啦,草原上传来一生马嘶鸣,远远的见一小姑娘消失在眼前。留在原地吃了一灰尘的兔子,不知是傻眼了,还是睡着了,竟没有动过。
李妍快马加鞭,一路上风驰电掣,终于在天黑的时候见到了一户人家,将马儿拴在树干上,她环顾四周,是一片很大的森林,也不知前面那户人家是什么人,只见屋顶盖着茅草,屋里还有炊烟袅袅,想来是此地的黎民。
只是大地黑幕,前方未知,李妍叹了口气,若是让家中兄长父母知晓,决计是不能答应自己如此草率的。想到家里,她笑了。出门的时候,她身边带的人,呼呼赫赫,十分之多,只是都被她一一躲过去了,每月也只在不固定的地方给家中寄去一封平安信。如今的她,倒真像极了坊间折子戏中的江湖侠女了,倚楼听风雨,仗剑走江湖,快哉。
她敲门的时候,想过许多的场景,里面会是什么样的人,也许是一户牧民夫妻,年轻的、年老的,绝没有想过,开门之后,抬头望过去的,是一位如此年轻的少年郎。
青衣华发,姿容非凡,恰逢玉树之临风,如画中走出来般,他定然不是燕南之人,李妍心想。燕南民风粗狂,这里的百姓生的也是人高马大,十分壮硕,而眼前的少年郎太像凤京养出的翩翩浊世佳公子了。
只是这姿容玉貌,她说不上来的奇怪。“这位公子,好生面熟,似乎哪里见过?”
因她这句话,对面那位青衣公子倒是笑了,笑容在脸上晕开,十分好看。“见过我的人,都这么说过。”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估摸自己的言辞有些唐突,李妍瞬间就明白他的话中音了,脸色有些微微涨红,她出身皇室,见过多少美人,自然是没有随意调戏人的意思,只是单纯觉得此人十分眼熟,仿佛前生就认识了。“夜黑风高,不知可否借宿一晚?”
“孤男寡女,怕是不妥。”那人委婉拒绝,面有难色。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谢过兄长收留。”李妍想起外面那片幽深的森林,打定主意,死皮赖脸也要留下来。
见她坚持的样子,那人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叹了一口,倒是没有再拒绝,不动声色的将腰间三尺青锋剑敛入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