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苏宜贞,是个家境挺不错的姑娘。
母亲早逝,父亲是银行中层管理,还有一个哥哥独自经营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按理说这样的姑娘虽然算不上千金小姐,但也称得上白富美了。
原主又长得不错,这综合条件已经比很多普通人都要好了。
然而,她就是有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的本事。
而刚才在公寓被她揍了一顿的那个黎重华就是罪魁祸首。
原主亲妈死得早,黎重华是原主父亲的初恋情人的儿子,初恋癌症去世之前把年纪还小的儿子托付给了原主爹。
这亲爹也是个奇葩,对一个跟自己没血缘关系的孩子比对自己亲儿子还好。
黎重华在一开始在大家面前表现的温文尔雅,长得又好看,除了原主哥哥以外,几乎所有人都很喜欢他。
所以很自然的,原主喜欢上了黎重华这个渣男。
她不听亲哥哥的劝阻,一心一意迷恋渣男,在大学期间就跟他隐婚领了证,甚至为此跟亲哥哥都闹掰了。
但是时间长了之后,黎重华就开始显出本性了,他私下里对待原主的态度非常糟糕。
因为原主对他的迷恋,他几乎是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羞辱、冷落,像是对待一条狗。
黎重华从电影学院毕业后,凭借出演一部大制作电影里的男三而走红,片约不断,并且在第二年就成为了影帝,演艺之路大红大紫。
之后,他一边光明正大的出轨泡着白富美,一边把原主留在身边不肯放她走,可谓是人生赢家。
害怕原主出去会被狗仔队拍到,他几乎是半囚禁半包养的把她留在身边。
甚至带白富美回家的时候说原主是他们家保姆。
然后重点来了!
原主居然到了这个时候依然不肯醒悟,死心塌地的跟在他身边。
后来亲哥哥不忍心看着妹妹被毁,就私下里搜集了黎重华隐婚以及各种不利的证据要搞垮他。
但是这件事情却被原主原封不动告诉了黎重华。
他哄骗原主帮他偷出了那些证据,然后设圈套害得哥哥身败名裂,事务所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