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看他写字,他的字有他温和的气度有他清傲的风骨,他写得很认真很累心,在闹市里他的独然清雅也抹灭不了。
如果这个男人爱我的,那多好。
一绽沉沉的银子丢在我的面前,一道冷淡的声音道:“给本公子写二个字吧!”
我由那雪白得不染尘衣服看上他的脸,长得仪表英挺,两道剑眉飞斜入云,双目光亮如星,高而饱满的鼻下,绯色的薄唇轻轻勾起,昂藏七尺,气质潇洒又高贵,风乍起,吹得雪袖微翻带暗香,以我的眼神来看,这个男人非富则贵和集市上的这些普通人是格格不入。
就是他看着莫离的眼神,是有些高傲和挑畔的,总之我也看不清楚,寒魄锋利的眼神不容人正视,低头看着那亮晃晃的银子,有钱就拿银子砸人吗?
周围的人皆因这一沉绽绽的银子叫了出来,出手阔绰又长得贵气逼人,仰望着他也在猜测着是不是哪家的少爷公子。
莫离微微地颤了一下,我看到他写的落尾,那撇连墨都滑散了,瞪着那个男人我笑了,拿起一个铜板将那绽银子一起扔他脚下,傲然地说:“赏你一个铜板,到别处去炫耀。”
“写沅沅二字,一个一两银子。”手优雅地从腰间再拿出一绽银子丢到地上,那气势可是霸道又张扬。
莫离不出声,我不悦地扬声说:“你要砸场子到一边去,你有钱让人写,我们也不是有奶就叫娘。”
满场的人都笑了起来,他唇角也微扬着笑,犀利如箭的眼看我。看什么看,比比谁眼大吗?瞪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