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子的身上仿佛天生散发着能够照亮周围一切的光芒,自然而然就能吸引住别人的目光,于是她当下便将太白金星收入到了自己的麾下。
而实际上也正如丽姐所预料的一样,当太白金星以太白之名出道,一开始仅仅只是接了一条广告,虽然不是容易圈粉的工作,但他那俊美的外表以及飘逸出尘的气质立刻吸引到了一大票人,那条广告居然也成了当月最佳。
用丽姐的话来形容,太白就是个自带光环的男人,天生就是当明星的料。
她怎么会知道自己无意之中发掘的这位可造之材本来是启明星化身,本身就是天上最耀眼的那颗星星。
大概也是因为对之抱有极高的期望,丽姐对太白金星的态度总是非常苛刻。
“唉!丽姐虽然人不错,就是脾气太暴躁了,我现在好歹也是个人气明星,至少态度要客气一点嘛!”
太白金星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便将他的iphonex给重新放回到了衣兜里,然后看了眼如来离去的方向。
“算了,来日方长,改天我再去会会你。”
然后便见他高举起右手,伸出食指,然后于虚空间作起了画来。
他画的是一道符的图案,每画一笔,指尖都带着一道金色的流光,看起来相当耀眼。
但是……
突然之间,他的手指不动了!
只见他的手指努力地维持在那画到一半的符案上,看起来他很想将剩下的部分画完却无法继续下去。
结果,憋到额头上都开始冒出了汗珠他的手指也无法再继续往下移动分毫。
“啊!回程的道法……不够了!”
沙!
终于,他再也无法坚持下去,那画到一半的符文顿时就像是散开的金沙般消散得无影无踪。
前功尽弃!
“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
太白金星仿佛是生无可恋般垂下了手。
绝望!
看来只能打出租车了,好在今天的发表会现场距离这里不算太远。
于是他立刻朝衣兜里一摸……
?
啊!钱包放在了发表会场的化妆间里了!
太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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