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正好有两只野兔,我一个人也吃不完,你们稍等片刻,烤好了便与你等一起分食了。”
见李封没有透露,王晋便没有再都问转头让兄弟们围着火堆坐下。
慢慢的,烘烤的香味,飘洒的炊烟,烧起的乌黑的炭火,李封不断的翻烤着,周围的大汉们都在吞咽着口水。
“这位公子,可是好了?”领头的汉子有点迫切的问到,一整天没有进食,他们可是饿惨了,又碰上如此美味,当是着急了一些。
李封见他们急迫的样子,便将那只考好的兔子递给他们,让他们分食。
众人拿到兔肉,一嚼,便忘了所有的不快,满口火热沸腾,满满的幸福感,肉经炭火洗练,本就香气四溢。
又因椒盐辣酱的增色,变得更加的入,嫩滑,焦酥,鲜咸,麻辣一瞬间都在口中沸腾起来舞蹈起来,美味的口感直达舌苔尖端,满嘴的肉香。
本就是几个大头兵,哪吃过这种美食,再加上饿了一整天,六人很快就将一大只兔子分食完了,擦吧擦吧嘴,又开始望着李封正在烤的那只。
李封又将这一只互相分了,又拿出一大坛酒。
“喝点?”李封把酒递出去。
众人面面相觑。
有些不知所措。毕竟在这个年代,酒是属于奢侈品,更别提李封手中这闻着香味便发馋的酒,肯定老贵重了。
吃两只烤兔还能说的过去,再喝这么贵重的酒,就有点过意不去了。
“算了,我请你们。大家都是为了保一方平安,不容易。”李封笑着说道。
“那谢谢公子了。”王晋带头说到。
酒坛子刚打开,闻了闻,有股香醇从鼻腔直冲脑髓,让人神往不已。于是大家接过来,又饮了一口,浓烈无比,但随着口腔适应,再浅浅的咽下去,香味不断的刺激着味蕾,醇厚甘美,韵味十足。
“好酒!”众人顿时称赞道。
不一会,众人吃饱喝足了,围着火堆开始聊起了天。
结婚的,聊起了自己的婆娘,聊自己的小孩。
没结婚的,聊起来在老家认识的相好或者从小长大的青梅竹马。
互相打着趣儿,
互相调侃着。
大家虽然都知根知底,
但也依旧有的聊。
听他们聊的内容,几人都是一个村子出来的。
阆中的兵军饷挺不错的,待遇也不错,还可以保护家乡,为家里挣点田地。
酒又互相喝了两圈,都开始想起了家里人。
而且,他们各自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出来当兵挣钱,家里的老人孩子都是自家的婆姨在操持,他们在外面当兵辛苦,他们累,但他们的婆姨,在家也是一样的。
这个时代的女性,男人能干的,女人也能干。男人在外面当兵打仗,家里的一切不都得婆姨操持嘛。
日子,就是一辈一辈地苦出来的,熬出来的,如果再碰上天灾人祸,基层百姓的日子就更难过了,现在谁的日子又过得容易呢?